24小时咨询热线:
13701139305
服务详情
商标核准注册后,商标注册人的名义、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,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。 自2002年9月15日《商标法实施条例》施行之日起,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,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、地址、代理人,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。因企业合并、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,应办理转让手续。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,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。
服务咨询
联系人:刘专员
座机:010-67195166 手机:13701139305
地址:北京东城区夕照寺街14号富瑞苑大厦
更专业北京注册公司、北京公司转让、外资企业注册及北京公司注销一站式企业服务!
关注微信
友情链接: 百度